機構職責
來源:財務處
更新時間:2025年09月11日
(一)負責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制修訂工作。
(二)負責預算管理工作,組織編報中央部門預算、決算、財報和院年度本級預算。
(三)負責預算績效管理和預算執行管理工作。
(四)負責財務核算、資金監管工作,強化內部控制管理,規范財務行為。
(五)負責內部經濟核算和分析工作。
(六)負責國有資產財務管理工作。
(七)負責院辦全資、控股企業監管工作。
(八)協助上級部門做好審計工作,組織開展內審工作。
(九)負責上年度會計檔案臨時保管及當年會計檔案管理工作。
(十)負責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。
(十一)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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