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構職責
來源:科技管理處
更新時間:2025年06月23日
1.負責組織制訂科技發展規劃、科技工作計劃及科技管理規章制度并督促落實。
2.負責國家級、省部級等各類科研項目和院自主研發項目的申報、儲備與立項管理,以及實施情況監督檢查和總結驗收。
3.負責科技成果登記管理,組織科技成果評價、報獎等工作;
4.負責科技成果轉化日常管理工作。
5.負責國際合作交流與外事管理工作。
6.負責合同管理辦法的制修訂以及科研合同的歸口管理工作。
7.承擔實驗室的實驗安全管理與協調工作。
8.承擔院定點幫扶和對口支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。
9.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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